首页 > 专业范围 > 建筑工程 > 项目管理 > 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实施办法

各建设单位:
  根据建安管[2002]277号《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实施办法》,贵单位在办理工程报建登记时应同时办理施工安全监督,程序如下:
  一、登记领表。
  1、填写施工安全监督申报登记。
  2、领取施工安全监督申报表(一式五联)。
  二、办理施工安全监督。
  1、建设项目确定施工单位后,填写施工安全监督申报表(一式五联)。
  2、持填写好的施工安全监督申报表(一式五联)及工程报建表、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工程所在地建委出具的施工用地围挡合格证明,按以下管理分工到相应建设安全监督管理站办理监督。
  ㈠、下列工程在天津市建设安全监督管理站办理:(建交中心九楼)
  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⑵、建筑面积在40000平方米以上(含40000平方米)的住宅工程;
  ⑶、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含10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
  ⑷、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工业及其它建设工程。
  ㈡、下列建设工程在工程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机构办理。
  ⑴、建筑面积不足40000平方米的住宅工程;
  ⑵、建筑面积不足10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
  ⑶、总投资(含设备投资)不足1000万元的工业及其它建设工程。
  ㈢、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港保税区和天津新技术产业华苑工业园区建设工程,在工程所在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机构办理。
  三、在安全机构办理申报监督时,同时领取《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报检表》(一式三联)交施工单位填写。

安全生产资格登记办理程序

一、如实填写《天津市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登记申报表》(一式叁份),经企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按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分别报送市、区(县)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建委施工队伍管理站,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2、企业安全技术人员名册及岗位资格证书(复印件);
  3、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责任考核制度;
  4、在施工程明细表(填写统一表格)及自查评分表;
  5、上年度建设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报表。事故单位的工伤事故结案报告;
  6、企业主要机械设备明细表。
  二、市和区(县)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施工队伍管理
  站于15日内对企业提交的资料和正在施工工程进行审验。第一次审验不合格的,可限期进行整改,进行第二次复验,直至符合条件。企业在整改期间各级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均不予出具任何形式的安全生产证明。
  三、经审验,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条件的企业,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定颁发《天津市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资格证》,并予以公告

建设工程施工图纸审查程序公示

一、服务对象:

银川市各建设单位

二,服务内容:

对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送行政策性与业务性审查,并签发批准书。

三、服务程序:

l、建设单位持施工图纸到银川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施工图审查办公室进行政策性审查。

2、审查办公室完成政策性审查后,将送审材料委托技术性审查机构进行技术性审查。

3、技术性审查机构将审查意见汇总后,向审查办公室提交审查报告,其中,审查合格的项目,报送委托的审查办公室批准,核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并在项目主要勘察设计文件上加盖施工图审查合格专用章,一并交建设单位;不合格的项目,由审查机构退回建设单位组织修改,重新送审。

四、服务对象提供的资料:

l、批准的立项文件或初步设计批准文件;

2、主要的初步设计文件;

3、工程勘察成果报告;

4、结构计算书及计算软件名称;

5、勘察设计合同到本;

6、审查需要的其他材料。

五、服务时限:

l、政策性审查随时完成;

2、技术性审查15个工作日完成,并提交审查报告;

3、大型和技术复杂的项目不超过去30个工作日,审查办公室收到审查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通报审查结果,并颁布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六、政策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暂行办法》

七、其他

联系单位:银川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办公室(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五楼)

分管领导:林凡

负 责 人:张晓东

承 办 人:张晓东

联系电话:604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