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业范围 > 建筑工程 > 项目管理 >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申报、审批

一、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及项目内容梗概。

项目承办单位和项目投资者

兴办外商投资项目要简述:

(1)合营各方概况:即:合营各方名称、法定地址、法定代表国籍及姓名、资金实力、技术力量等。

(2)合营方式(注明合资、合作、独资)。

(3)合营年限。

(4)经营范围。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三)市场预测

国内外需求、供给的预测。

产品竞争能力、销售方向(出口产品要预测出口数量及进入国际市场的前景)。

产品销售量预测(要预测投产后6-10年内的产品销售量)。

(四)项目建设选址及建设条件论证

项目建设选址的地理位置、占地范围(四至办限)、占用土地类别和数量。

建设条件论证

(1)地形、工程地质、水文、气象条件论证。

(2)供水条件论证。测算供水量,提出供水来源。

(3)能源供应条件论证。测算各种能源消耗量,提出各种能源供应来源。

(4)主要原材料条件论证。测算主要原材料消耗量及供应来源。

(5)交通运输条件论证。测算主要能源、原材料和产品的运输量,提出解决方案。

(6)拆迁安置方案。

(五)项目规划方案、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生产性项目要提出主要产品的生产纳领、生产能力;非生产性项目要根据项目的不同性质说明其建设规模。

总建设面积。

建筑内容。分述各个单项工程的名称及建设面积。

项目的总平面布置说明。

生产工艺和主要设备选型。选用进口设备或引进国外技术的要说明理由,并说明进口设备或技术的国别、厂商和技术档次。

(六)项目外部配套建设

能源供应设施建设方案。如变电站、输变电线路、锅炉房、输气管线等建设方案。

供水、排水建设方案。

交通和通信设施建设方案。

原材料仓储设施建设方案。

其他配套设施建设方案。

(七)环境保护

项目对环境的影响预测,环境保护及“三废”治理方案。环保部门有特殊要求的项目,要单独编制环境影响评价。

(八)劳动保护与卫生防疫。

(九)消防。

(十)节能、节水。

(十一)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建设项目总投资额(大中型项目要列出静态投资和动态投资,生产经营项目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和铺底流动资金投资)。

要按建设内容列明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外部配套工程、其他费用的投资额。

要按费用类别列明前期工程费(土地出让金、证地拆迁安置费等)、建安工程费(建筑工程费、设备安装费等),设备购置费和其他费用等(建设期贷款利息、应缴纳的各种税费、不可预见费等)。

资金来源。

外商投资项目要列出注册资本、合营各方投入注册资本的比例、利润及分配方式。

外汇平衡方式。

(十二)经济、社会效益

还款期、销售收入、财务内部收益率、财务净现值、投资回收期等财务评价指标的测算。

盈专职平衡分析、敏感性分析等不确定因素分析的结果。

投资总额和资金筹措表、贷款还本付息表、销售收入表、税金表、利润表、财务平衡表、现金流量表、外汇平衡表等经济评价表格。

国民经济效益评价,主要是根据国家公布的社会折现率、影子汇率、影子工资、影子价格等参数、测算项目的经济内部收益率、经济净现值、投资净效益率等。

(十三)项目建设周期及工程进度安排

(十四)结论。

综合全部分析,对建设项目在经济上、技术上进行全面的评价,对建设方案进行总结,提出结论性意见和建议。

(十五)附件

项目建议书审批文件。

建设项目所在位置地形图(城近郊区的比例尺为1:2000;远郊区的比例尺为1:10000)。标明项目占地范围和占地范围内及附近地段地上建筑物现状。

项目建设规划总平面布置图。标明交通组织、功能分区、绿化布局、建筑规模(分出层次和面积)。

道路交通、电信、供电、给排水、供气、供热等各种市政配套设施建设管线布置图。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小型生产性和民用建筑项目可以不编制,需要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项目由市环保局决定)。

规划、供电、市政、公用、劳动、卫生、环保等有关部门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

大中型生产性项目,要附咨询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

其他附件材料。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权限和申报渠道

总的原则是,谁批项目建议书,谁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的审批权限和申报渠道可参见项目建议书的审批权限和申报渠道。

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限额以上更新改造项目、一些重要的小型和限额以下的生产经营性项目以及用市财力投资安排的重要项目,政府决策部门在批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前,要先委托有资格的咨询评估机构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全面、系统论证,以此作为项目决策的依据。

三、可行性研究报告之后的主要工作

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建设单位可进行下列工作:

用地方面,开始办理征地、拆迁安置等手续。具体与市规划局、房地局联系。

报审设计方案,经批准后委托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资格及业务范围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编制设计文件。

报审供水、供气、供热、下水等市政配套方案,征求人防、消防、环保、交通、园林、文物、安全、劳动、卫生、保密、教育等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取得有关协议。

如果是外商投资项目,还需编制合同、章程报经贸委审批,经贸委核发了企业批准证书后,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办理税务、外汇、统计、财政、海关等登记手续。

规划设计方案经规划部门审定同意后,市计委向市房地局发出《建设项目土地使用性质确认函》,如项目土地确认出让,则委托房地有关部门进行地价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