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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评估遵循的原则

建设项目评估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必须符合党和国家制定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经济建设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经济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经济政策,特别是国家计委1998年颁发的《建设项目评价方法和参数》。

(2)项目评估必须建立在满足技术功能要求和可行的基础上,要求项目所采用的工艺技术是经过试验鉴定或实际验证证明其是合适过关和稳妥可靠的,并有靠得住的市场、原材料、能源和人力资源供应等必要条件。

(3)项目评估应遵循可比原则,效益和费用计算口径要一致。在计算期内使用同一价格和参数。

(4)项目评估应以动态分析为主,采用国家规定的动态指标。必要时也可采用一些静态指标进行辅助分析。评价指标可采用价值指标、实物指标和时间指标,也可补充比较指标。

(5)项目经济评估工作的质量不仅取决于“方法”本身的科学性,同时还取决于市场需求预测、工程技术方案选择、固定资产投资估算、产品成本估算、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基础数据的可靠性。评估时要对上述工作的准确性程度认真审核。

(6)项目评估的内容、深度及计算指标应能满足审批项目建议书和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7)项目评估主要是经济评估,但不能完全不考虑其他因素,应结合工程技术、环境、政治和社会各方面因素综合评价,选定最佳方案。

(8)项目评估必须确保科学性、公正性和可靠性,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允许实用主义或无原则的迁就。

二、项目评估的方法和步骤

项目评估通常可采用费用效益分析法,成本效用分析法和多目标系统分析法。

1、费用效益分析法

主要是比较为项目所支出的社会费用(即国家和社会为项目所付出的代价)和项目对社会所提供的效益,评估项目建成后将对社会做出的贡献程度。最重要的原则是项目的总收入必须超过总费用,即效益与费用之比必须大于1。

2、成本效用分析法

效用包括效能、质量、使用价值、受益等,这些标准常常无法用数量衡评,且不具可比性,因此,评价效用的标准很难用绝对值表示。通常采用移动率、利用率、保养率和可靠程度等相对值来表示。成本效用分析法主要是分析效用的单位成本,即为获得一定的效用而必需耗费的成本,以及节约的成本,即分析净效益。若有功能或效益相同的多项方案,自然应选用单位成本最低者。

成本效用分析有三种情况:

(1)当成本相同时,应选择效用高的方案;

(2)当效用相同时,应选择成本低的方案;

(3)当效用提高而成本也加大时,应选择增效的单位追加成本低的方案。

3、多目标系统分析法

若项目具有多种用途,很难将其按用途分解单独分析,这种情况下应采用多目标系统分析法,即从整体角度分析项目的效用与成本,效益与费用,计算出净收益和成本效用比。

三、项目评估的内容

项目评估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功能评估

着重评估项目的规模是否适当和经济合理,使用功能和工艺流程是否先进合理,设备选型是否先进适用,布局和规划是否得当,与周围环境是否协调。

2、技术经济指标评估

应评估单位生产(使用)技术指标,原材料和能源消耗量指标,单位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体积)指标以及其他有关指标是否符合先进且合理的原则。

3、财务经济效益评估

应分析并评估单位年产量或年营业额、单位产品成本、各项生产或营业收入和费用支出指标、单位基建投资指标、总投资源、毛利润和净利润及其利润率、投资收益率、建设工期、投资回收期、营业计划、损益(盈亏)计划等指标是否能达到定额标准要求。

4、社会效益评估

社会效果包括劳动就业效果、收入分配效果、环境保护效果、节能效果、创收效果、技术进步和获取技术决窍效果等。评估时应逐一分析比较。特别要评估项目能否起改善地区经济结构、劳动就业结构、行业经济结构、城市规划、生产力布局及提高人民的物质和精神生活水平的效果。

5、综合评估

通过上述四方面的分析比较和评估后,再从社会和国民经济的宏观效果出发,结合建设项目微观经济的优缺点进行综合评估,提出意见或修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