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业范围 > 家庭婚姻 > 子女抚养 > 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是否有权探望子女
        探望权是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权利,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