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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律师|无纠纷情况下怎么承继房子?

公民的承继权是宪法赋予的重要权利之一,为维护公民私有产业的承继权、使承继人顺利地承继被承继人留传的遗产,依据宪法规则,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承继法》(以下简称《承继法》)。

现实中很多承继案子并无胶葛,例如:多位承继人之间现已洽谈一致、承继人均对遗言无异议、法定承继中有且仅有一位承继人等等。《承继法》第15条规则了遗产切割的三种途径:承继人洽谈处理、人民调停委员会调停以及人民法院裁判,但主要是关于遗产切割的时刻、办法和份额,《承继法》关于详细的承继权完成并无规则。

随着社会财富的堆集以及公民产业的添加,现实中遗产的相当部分属于房产等不动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29条和第31条的规则,遗产承继中物权的取得自承继开始时产收效力,可是处置承继取得之遗产(房产),需处理挂号,反之不产生物权效力。为了充分完成遗产的经济效用,承继人通常会在遗产切割之后到房产处理部分进行变更挂号。

一、房产律师|公民承继权完成的详细规则

由于《承继法》未规则公民承继权完成的详细方法,1991年起房产处理部分关于此类挂号恳求,进行了如下处理:依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挂号处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告诉》(下称《联合告诉》)第1条的规则,“承继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承继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处理机关处理房产所有权搬运挂号手续”,第2条第三项规则“对遗言内容有争议,经洽谈不能达到遗产切割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房地产处理机关依据判定处理房产所有权搬运挂号手续”。此类规则主要是防止过户时冒充身份、伪造文书等现象,以及考虑到房产处理部分检查相关资料的合法性与真实性的能力有限,为了有用防备危险、避免胶葛,要求房产承继中的过户有必要有承继权公证书或是法院裁判文书。

《联合告诉》尽管减轻了房管部分检查产权改变的责任,也能够使公证组织得到固定的业务来历和收入,但在无胶葛布景下却加剧了需求处理物权挂号的请求人的担负:一是房产承继权公证呈现了“扎堆”,需排队一年以上才能处理;二是费用昂扬;三是公证审核严厉,对文件要求极高,即使当事人对被承继人留传产业无争议也只能通过诉讼方法完成承继权。别的,《联合告诉》属于政府标准性文件,却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则之外创设了新的权利来约束或掠夺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利,违背自愿请求原则。可是,该规则却在挂号实务中被广泛运用,直到2014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刊登了“陈爱华诉南京市江宁区住宅和城乡建设局不履行房子挂号法定责任案”中,法院给出了明确的公证不是有必要的认定,《联合告诉》的效力才开始受到广泛质疑。
房产律师
2016年7月5日,司法部发布了《关于废止<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挂号处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告诉>的告诉》,标明承继房产处理挂号事项能够不必“强制公证”。目前房产挂号部分对房子承继过户挂号的资料要求如下,依据《不动产挂号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4条规则:“因承继、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请求挂号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资料、遗言或许悉数法定承继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承继人的亲属关系资料等,也能够提交经公证的资料或许收效的法律文书。”依据国土资源部2016年印发的《不动产挂号操作标准(试行)》1.8.6:“因承继、受遗赠取得不动产请求挂号的,请求人提交经公证的资料或许收效的法律文书的,按《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则处理挂号。”

房产律师|三种途径:

1、公证承继,提交公证资料进行房产过户挂号,需到公证处处理公证;

2、诉讼承继,提交收效的法律文书进行房产过户挂号,需到法院提起承继之诉;

3、自行承继,提交死亡证明资料、悉数法定承继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承继人的亲属关系资料,于不动产挂号业务中心直接处理不动产搬运挂号。

无胶葛布景下,公民要进行不动产承继应该能够自由选择公证承继、诉讼承继和自行承继,而存在胶葛的房产承继则通过诉讼承继完成,三种途径分工协作、各司其职。

可是现实中咱们发现,目前上海市不动产承继的完成流程中主要存在三大问题:

一是由于种种原因,众多无胶葛的承继案子流入法院,导致法院不得不处理很多的类似案子,这不仅给法院添加额外的担负,也造成了司法资源的糟蹋。

二是承继人在承继不动产即处理不动产挂号的过程中简单遇到各种阻力,导致承继完成的时刻过长,程序冗长繁琐,有时由于某些原因需求通过很多部分的处理才能终究完成承继不动产的挂号。

三是在强制公证现已被废弃的大布景之下,不动产挂号业务中心对承继不动产移转挂号请求资料的检查责任并未明晰。

二、当时公民房产承继完成难的开始了解

本组成员凭仗华政法援值班的便当条件,对2017年10月至2018年5月华政法律援助志愿者在长宁法院招待的案子进行整理后咱们发现:在所有招待的案子傍边,承继类案子占有了很大的份额,而在所有的承继类案子中,无胶葛类承继案子足足占有了悉数承继案子数量的74.6%,足以证明无胶葛类承继案子现已对法院的日常案子审理产生了很大影响,极大地糟蹋了司法资源。


怎么合理完成无胶葛布景下公民房产承继,既触及民生,是民众极为牵挂的问题,也触及法治,即怎么明确各部分机关的责任。当时已有的相关主题的实证调研和剖析,多是从公证处的立场动身,主要是关于公证与诉讼这两种承继权完成方法的好坏剖析,定论基本是关于《承继法》的修正主张。但本组通过对现状的了解剖析,开始认为无胶葛布景下承继权完成难的主要原因并不在于法律规则的缺失,而是相关组织可能的不作为导致法院接收了很多本不应该由其处理的房产承继案子,一起也令民众感觉很折腾。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司法改革以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加强人权保证、提高司法能力、饯别司法为民为要点,十九大以来也提出了“以人民为中心”,将能否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列为衡量改革开展成败得失的基本目标。本组的调研立足于优化法院的司法功用和便当民众完成承继权,因此在此布景下,具有极为重要的实践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