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安衡新闻 > 婚姻律师告诉你:想离婚!怎么离?
婚姻律师:离婚,怎样离?无非是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本文将从这两个方面为朋友们进行解读。

一、协议离婚

1、挂号机关统辖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两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挂号机关处理离婚挂号。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裔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两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挂号机关处理离婚挂号。

2、离婚挂号应带着的证件

处理离婚挂号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自己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自己的成婚证;

(三)两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处理离婚挂号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裔、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则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自己的有用通行证、身份证,华裔、外国人还应当出具自己的有用护照或许其他有用世界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两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明以及对子女抚养、产业及债款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定见。

二、诉讼离婚

1、应准予离婚的景象

有下列景象之一,调停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爱人者与别人同居的;


(二)施行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爱情不好分家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爱情决裂的景象。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子,准予或禁绝离婚应以夫妻爱情是否确已决裂作为区别的边界。判断夫妻爱情是否确已决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爱情、离婚原因、夫妻联络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或许等方面综合分析。依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则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景象之一的,视为夫妻爱情确已决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停无效,可依法判定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成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好的。


(2)婚前缺少了解,草率成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爱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许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许在成婚挂号时弄虚作假,骗取《成婚证》的。


(5)两边处理成婚挂号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或许的。


(6)包揽、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许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爱情的。


(7)因爱情不好分家已满3年,确无和好或许的,或许经人民法院判定禁绝离婚后又分家满1年,互不实行夫妻责任的。


(8)一方与别人通奸、不合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体现,无过错一方申述离婚,或许过错方申述离婚,对方不赞同离婚,经批评教育、处置,或在人民法院判定禁绝离婚后,过错方又申述离婚,确无和好或许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实行家庭责任,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峻损伤夫妻爱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2年,对方申述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许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体谅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爱情确已决裂的。

婚姻律师
2、婚姻律师:离婚诉讼统辖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申述离婚的案子,能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统辖。


夫妻两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申述离婚的案子,由被告常常寓居地人民法院统辖;没有常常寓居地的,由原告申述时被告寓居地人民法院统辖。


在国内成婚并久居国外的华裔,如久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订立地法院统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订立地或许一方在国内的最终寓居地人民法院统辖。


在国外成婚并久居国外的华裔,如久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统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许在国内的最终寓居地人民法院统辖。


中国公民一方寓居在国外,一方寓居在国内,不管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统辖。国外一方在寓居国法院申述,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述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统辖。


中国公民两边在国外但未久居,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述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许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统辖。


已经离婚的中国公民,两边均久居国外,仅就国内产业分割提申述讼的,由主要产业所在地人民法院统辖。


当事人因同居或许在解除婚姻、收养联络后发生产业争议,约好统辖的,能够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则确定统辖。


合同或许其他产业权益胶葛的当事人能够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实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络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统辖,但不得违背本法对级别统辖和专属统辖的规则。


3、申述离婚的主体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爱人有虐待、遗弃等严峻危害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的人身权利或许产业权益行为,其他有监护资历的人能够按照特别程序要求改变监护联络;改变后的监护人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4、军人爱人离婚


现役军人的爱人要求离婚,须得军人赞同,但军人一方有严重过错的在外。


5、不得提出离婚的景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6、宣告一方当事人失踪、逝世和缺席判定其离婚所发生的法令结果不同


宣告一方当事人失踪、逝世和判定其离婚所发生的,法令结果不同。按照《民事诉讼法》和《民诉法定见》关于宣告失踪和逝世法令结果的相关规则,婚姻联络的一方当事人被人民法院依特别程序宣告逝世的法令结果是:其与爱人的婚姻联络字逝世宣告之日起消灭,其爱人无需再处理解除婚姻联络的手续,即可与别人成婚;在利害联络人或许自己申请法院吊销逝世宣告前,该婚姻联络不存在;如被宣告逝世的人从头呈现,逝世宣告被法院吊销时,其爱人没有再婚的,夫妻联络自吊销逝世宣告之日起自行康复,但以下状况在外:一,生计爱人再婚且再婚联络仍然存在的;二,生计爱人再婚后又离婚的;三,生计爱人再婚后其再婚爱人又逝世的。婚姻联络的一方当事人被人民法院依特别程序宣告失踪的法令结果是:其合法的婚姻联络仍持续存在,除非其爱人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经案子审理缺席判定离婚的法令结果是:判定发生法令效力后,其婚姻联络依法解除,除两边复婚外不存在夫妻联络康复问题。


7、婚姻律师:离婚案中原告改变诉讼请求要求判定禁绝离婚,应怎么处理?


当事人改变诉讼请求后的诉讼亦应契合该条规则的申述条件。要求判定禁绝离婚的诉讼,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规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民诉法定见》第139条规则,申述不契合受理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立案后发现申述不契合受理条件的,裁定驳回申述。原告申述离婚契合受理条件,但在将诉讼请求改变为禁绝离婚后,已不契合民事诉讼规则的受理条件,因而,应裁定驳回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