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律师协会按照中央和北京市“放管服”改革要求,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下发了《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律师协会关于全面放开我市律师法律服务收费的通知》,规定自2018年4月1日起,取消我市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实行市场调节价。据此,特制定本所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一、刑事案件
担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的服务收费标准:
(一)普通刑事案件按照下列标准的各办案阶段分别计件收费:
1、侦察阶段收费标准为每件20000元起;
2、审查起诉阶段收费标准为每件20000元起;
3、一审阶段收费标准为每件30000元起。
(二)重大复杂、涉案人数众多、案件涉及金额较大的刑事案件按照下列标准每个办案阶段分别计件收费:
1、不低于普通刑事案件收费标准的五倍按每个办案阶段分别计件收费;
2、涉案人数五人以上的,另按每增加一人加收百分之二十;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几个罪名或者数起犯罪事实的,可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计件收取。
(三)二审、死刑复核、再审、申诉案件,按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四)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按照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二、民事案件
(一)一审普通案件审判阶段收费标准:
1、无标的计件收费标准为每件10000元起;
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标准:
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 10%(不低于5000元);
1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8%;
1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6%;
1000万元至3000万元4%;
3000万元以上,2%。
前款收费按当事人争议标的额差额累进计算。
(二)二审、再审、申诉案件按照一审普通案件审判阶段确定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三)代理一个案件的多个阶段,如第一阶段已按收费标准足额收费,可从第二阶段起酌减收费。
(四)群体性案件代理的服务收费,根据案件难易程度与预估耗时等综合因素,在不低于一审普通案件审判阶段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协商确定收费。
三、风险或半风险代理收费
民事诉讼、仲裁案件以风险、半风险方式代理的收费标准
1、 以全风险方式代理的收费标准为争议标的额的20-30%;
2、半风险方式代理的收费标准为争议标的额的10-20%。
四、行政案件
(一)无标的行政案件参照民事案计件收费标准收费;
(二)涉及案件标的行政案件,除执行前款外,另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标准增加收费。
五、非诉案件每件代理收费标准
(一)尽职调查报告50000元起;
(二)律师见证书20000元起,涉及财产的,参照民事案件收费标准计收律师服务费;
(三)代写法律文书1000元起,涉及起草或者修改合同的,3000元起;
(四)律师函3000元起;
(五)查询业务2000元起;
(六)咨询业务300元起;
(七)投融资、改制上市、并购重组、清算、重大项目建设等非诉讼法律服务项目,参照民事一审普通案件审判阶段收费标准协商确定收费。
(八)仲裁案件参照民事审判一审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如进入诉讼程序,民事一审普通案件审判阶段收费标准协商确定收费。
六、常年法律顾问收费
(一)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常年法律顾问
1、担任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常年法律顾问,10万元/年起;
2、担任大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50万元/年起;
3、担任中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15万元/年起;
4、担任小(微)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5万元/年起。
(二)个人或家族常年法律顾问
1、个人常年法律顾问,30000元起;
2、家族常年法律顾问,80000元起。
七、计时收费标准
(一)非合伙人律师300元/小时起;
(二)合伙人律师500元/小时起;
(三)资深律师1000元/小时起;
(四)专家律师3000元/小时起。
前款计费按有效工作小时计算,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费。
八、其它
下列费用不包含在律师服务收费项目内,属另收或委托人自付范围:
(一)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的费用;
(二)案件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资料费;
(三)诉讼费、仲裁费、调解费、专业机构咨询费、专家论证费等非代理律师事务所收取的费用;
(四)外埠增收50%收费。
本收费标准自2018年4月1日起执行。
北京市安衡律师事务所
2018年4月1日